远程操控考场电脑,替考生答卷!组织55名学员跨省驾考作弊,5人获刑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5-23 12:27:00
只要“多花点钱、坐在电脑前做样子、不要乱动鼠标”,就可以轻松通过机动车驾考中的理论考试?肖某、胡某等5人借助远程控制软件操控考场内电脑代替学员答题,以此手法先后组织55名学员跨省考试作弊。
近日,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了肖某、胡某等组织考试作弊二审刑事裁定书。一审中肖某、胡某等5人犯组织考试作弊罪,分别获刑。其中3人提起上诉后,二审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示意图 图据视觉中国
5人组织跨省驾考作弊
远程操控考场电脑代替学员答题
裁判文书显示,2021年,新余市新鑫某某被设为新余市机动车驾驶证理论考试的考场。被告人肖某时任新鑫某某校长。被告人胡某为新余市某乙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车友汇)负责人,被告人夏某系被告人胡某的员工。被告人何某为广东揭阳某某教练。
2021年8月左右,被告人肖某、胡某、鲜某、何某等人约定,以作弊方式帮助外地学员通过驾驶证理论考试获利。被告人肖某作为新鑫某某校长,为作弊提供场所等便利,被告人鲜某负责具体作弊操作,被告人胡某、何某、夏某主要负责招生及培训学员配合作弊操作。新鑫某某理论考场隔壁办公室的网线通过墙洞接入考场的局域网,鲜某通过远程控制软件控制考场内电脑替学员答题,以此作弊帮助学员通过驾驶证理论考试。
2021年8月31日,新鑫某某理论考场开始考试,时间设为每周二和每周四。被告人胡某、夏某自己或通过湖南省、福建省、江西省其他县市等地区教练招收学员;被告人何某在广东省地区自己或者通过其他教练招收学员,带至新余胡某处。三人组织这些学员到新鑫某某理论考试考场参加驾驶证科目一和科目四的理论考试(涉案全部为科目一理论考试)。
考前,胡某、何某和夏某会教学员如何操作鼠标,以及如何配合后台人员操控电脑答题不被发现;开考后,鲜某则通过远程控制软件操控考场内电脑代替学员答题通过考试。
“只要坐在电脑前就可以”
55名学员作弊通过科目一考试
来自广东的考生江某山的证言显示,其在2021年12月2日和其余八九名学员跟着林某锐教练到新余市新鑫某某参加C1驾驶证科目一考试。考试时其未答题,电脑自动答题,考了93分。考生江某山一共支付了14200元给林某锐。“考试的前一天,有一个女的(胡某)和一个胖点的男子在酒店房间内教大家怎么用电脑作弊。”
湖南的向某梅在教练李某鑫处报名了驾照考试,被告知可以“包过”后,向某梅当时就交了16000元现金给李某鑫。2021年10月13日,教练带着八九个人一起来到新余,“两名中年男子教大家第二天怎么考试,教大家怎么刷脸认证,然后做样子,并要求大家不要乱动鼠标”。次日,向某梅就用这种作弊的方式通过了科目一考试。
江西宜春市考生聂某华的证言显示,2021年8月,其认识了教练喻某根,两人聊到考驾照的事情,聂某华说自己是文盲考不过,喻某根说只要坐在电脑前就可以了,“包过的,只要多花点钱”。2021年10月14日,聂某华作弊通过了科目一考试。考前一天有人教聂某华怎么用鼠标。聂某华先后共支付了10000元给喻某根。
经查实,2021年9月至2021年12月9日案发,5名被告人多批次组织共55名学员以上述作弊方式通过了科目一理论考试,通过考试的学员均支付了相应的“包过”费用。
犯组织考试作弊罪5人分别获刑
其中3人上诉被驳回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肖某、胡某、鲜某、何某、夏某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多次组织跨省考试作弊,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触犯刑律,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
被告人肖某作为涉案某某校长,提供作弊场所,使作弊行为可行,并组织、统筹在其某某理论考场进行的作弊行为;被告人胡某招揽生源,对接并“培训”各地学员;被告人鲜某操作实际作弊过程。三人分工明确,独立作用,在共同犯罪过程中所起作用较大,是主犯;被告人何某、夏某所起作用相对较小,是从犯。
另查明,被告人鲜某因涉嫌犯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于2021年10月22日被抓获。2022年3月14日,河南省息县人民法院以鲜某犯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自2022年3月25日起至2023年3月24日止。
2024年10月24日,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肖某犯组织考试作弊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上缴国库。被告人胡某犯组织考试作弊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上缴国库。被告人鲜某犯组织考试作弊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与原判刑罚有期徒刑八个月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一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上缴国库。被告人何某犯组织考试作弊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4万元上缴国库。被告人夏某犯组织考试作弊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3.5万元上缴国库。
宣判后,原审被告人肖某、胡某、鲜某均不服,提出上诉。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恰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红星新闻记者 顾爱刚
编辑 杨珒 责编 李彬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