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懂IPO|控股股东六年累亏41亿元,“H拆A”兆信股份冲击北交所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18 11:26:00
本文来源:时代商学院 作者:彭元重

来源|时代商业研究院
作者|彭元重
编辑|郑琳
历经三轮问询、四度中止,北京兆信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兆信股份”)仍未登陆北交所。
2025年3月28日,兆信股份因财报过期IPO中止,拟登陆北交所,这已是该公司自2023年5月获受理以来第四次IPO中止。而距离其上一次IPO动态更新,已经过去了近15个月。
作为一家“H拆A”企业,兆信股份系港股上市公司慧聪集团(02280.HK)旗下企业。作为曾与阿里巴巴齐名的“中国电商鼻祖”,慧聪集团早在2003年底就成功在港交所上市,成为中国第一家上市的电商企业。
然而,由于在转型产业互联网发展过程中并不顺利,慧聪集团自2019年起由盈转亏,至2024年累计亏损超40亿元。连年“失血”的慧聪集团不得不寄希望于兆信股份,试图推动其赴北交所上市。
此外,此次IPO的保荐机构德邦证券与兆信股份也关系匪浅,两者背后股东都有复星集团实控人郭广昌的身影。
3月21日、4月17日,就控股股东连年亏损、保荐机构系关联方等相关问题,时代商业研究院向兆信股份发送邮件并尝试致电询问。但截至发稿,该公司尚未回复相关问题。
控股股东连年巨亏,市值仅剩约2亿港元
招股书显示,兆信股份专注于产品数字身份管理的技术研究与开发,基于产品“唯一身份识别码(ID)”(行业通称为“一物一码”),提供围绕该技术的物联网标识产品、SaaS软件产品和行业数字化解决方案。
虽然兆信股份早在2010年就已登陆新三板,但可能更为人熟知的是其背后大名鼎鼎的控股股东——慧聪集团。
招股书显示,慧聪集团通过旗下全资子公司与孙公司持有兆信股份共计64.20%的股权,为最终控股股东,被认定为兆信股份的实际控制人。
慧聪集团被称为“中国电商鼻祖”,其于1992年创立的“慧聪网”比阿里巴巴(09988.HK)的1688平台成立更早,是中国最早的一批电商平台,业界素有“南阿里,北慧聪”的说法。
然而,作为业内先驱,慧聪集团却似乎逐渐被埋没在时代洪流之中。
由于重心放在传统的B2B业务,慧聪集团的发展未能达到预期,与阿里巴巴间的差距越来越大。2018年,慧聪集团试图通过转型产业互联网实现弯道超车。
不过,慧聪集团的转型之路却走得并不顺利,自2019年起甚至由盈转亏。
Wind数据显示,2019—2024年,慧聪集团净利润亏损分别为3.76亿元、7.46亿元、6.63亿元、2.24亿元、18.30亿元、2.89亿元,六年时间净利润亏损累计高达41.28亿元。
受基本面下行影响,慧聪集团的股价也一落千丈。截至4月17日收盘,慧聪集团报收0.169港元/股,总市值仅为2.21亿港元,市值较最高点的309亿港元已跌去99.3%。
在连年亏损的情况下,慧聪集团选择将旗下发展势头尚可的兆信股份分拆至北交所上市。
财报显示,2022—2024年,兆信股份营收分别为1.48亿元、1.65亿元、1.79亿元,同比增长率分别为-3.21%、11.96%、7.89%;净利润分别为2601万元、3181万元、3646万元,同比增长率分别为26.02%、22.31%、14.61%。
兆信股份还在招股书中表示,由于慧聪集团股权结构分散,不存在单一股东或具有一致行动关系股东合计持股比例超过30%的情形,因此慧聪集团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若慧聪集团无法很好地约束自身行为,利用其控制地位对公司的重大事项予以不当控制或者施加不当影响,将可能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亦不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此次IPO,兆信股份拟募资1.76亿元,公开发行比例不低于25%。若按25%的发行比例计算,兆信股份的发行估值为7.04亿元,已超过控股股东慧聪集团。
在控股股东市值仅有2.23亿港元的背景下,兆信股份已排队近两年仍未上会,其能否获得资本青睐顺利上市,还有待时间检验。
保荐机构系关联方,大幅会计差错调整引质疑
时代商业研究院还注意到,兆信股份与保荐机构德邦证券的关系同样非同一般。
招股书显示,兆信股份第二大股东为北京星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星实投资”),持有19.80%的股权,郭广昌旗下的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星实投资10.99%的股权。
而郭广昌还曾是此次IPO保荐机构德邦证券的实际控制人,目前仍为第一大股东,控制德邦证券约46%的股权,自申报IPO起,德邦证券与兆信股份就构成关联方关系。
值得一提的是,2023年4月19日,兆信股份因前期会计差错对2020—2021年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其中,2020年营收调减11.57%,净利润调增236.97%;2021年营业收入调减31.94%;净利润调减18.94%。

兆信股份营收、净利润更正幅度较大,引发了北交所的重点关注。
在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中,北交所要求兆信股份补充说明会计差错更正中各更正事项的原因及对财务报表科目的影响,并进一步说明是否存在调节各期收入、利润以满足上市标准的情形。
兆信股份回复称,会计差错更正均系公司在申报北交所上市过程中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进行的适当调整。2021年度差错更正调整前后,公司均符合第一套上市标准规定的各项指标。
不过,即使满足上市标准,但如此大幅的会计差错不禁令人质疑:兆信股份在编制财报时是否严谨?德邦证券在保荐工作中是否存在疏忽?
(全文1978字)
免责声明:本报告仅供时代商业研究院客户使用。本公司不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客户。本报告基于本公司认为可靠的、已公开的信息编制,但本公司对该等信息的准确性及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本报告所载的意见、评估及预测仅反映报告发布当日的观点和判断。本公司不保证本报告所含信息保持在最新状态。本公司对本报告所含信息可在不发出通知的情形下做出修改,投资者应当自行关注相应的更新或修改。本公司力求报告内容客观、公正,但本报告所载的观点、结论和建议仅供参考,不构成所述证券的买卖出价或征价。该等观点、建议并未考虑到个别投资者的具体投资目的、财务状况以及特定需求,在任何时候均不构成对客户私人投资建议。投资者应当充分考虑自身特定状况,并完整理解和使用本报告内容,不应视本报告为做出投资决策的唯一因素。对依据或者使用本报告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本公司及作者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本公司及作者在自身所知情的范围内,与本报告所指的证券或投资标的不存在法律禁止的利害关系。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本公司及其所属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报告中提到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头寸并进行交易,也可能为之提供或者争取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或者金融产品等相关服务。本报告版权仅为本公司所有。未经本公司书面许可,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翻版、复制、发表、引用或再次分发他人等任何形式侵犯本公司版权。如征得本公司同意进行引用、刊发的,需在允许的范围内使用,并注明出处为“时代商业研究院”,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任何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本公司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所有本报告中使用的商标、服务标记及标记均为本公司的商标、服务标记及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