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评丨莫把商标“文字游戏”当成财富密码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05 10:26:00
酸奶包装上的“其他没了”不是产品的描述,是商标;方便面的包装上“多半袋面”的“多半”是它的商标;“壹号土猪肉”里的“壹号土”是商标;“山里来的土鸡蛋”中的“山里来的土”竟然也是商标……看到这里,你是否有很多问号?商家利用消费者认知的惯性引导大众对产品品质的理解,如此“精心”设计的文字游戏,真是让人哭笑不得又愤怒不已!

这种无良商家,就没法管了吗?其实早在2020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就修改后的《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已经规定了食品标识不得有“不添加”“零添加”等字样,但当时个别企业利用征求意见稿落地前的时间缝隙,推出了越来越多带有这些字样的商品。直到今年3月27日,国家卫健委、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59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修改单,明确了预包装食品不允许再使用“不添加”“零添加”等用语,才让这场持续多年的文字游戏被叫停。
但是我们也看到,最近不少企业负责人在曝光后现身时,都表示自己的品牌没有虚假宣传。这种难以让消费者心服口服的表现,很难不让人担心,之前卑劣的文字游戏是否还会继续以新的方式出现?每一次食品安全事件都会在公众心中设下一道防线。“擦边”商标看似“收割”了消费者的偏爱,实际却在消耗消费者的耐心和对品牌的信任。毕竟品质才是商品的“内核”,真实、真诚的产品信息才是企业能够长久发展的经营之道。
对于消费者来说,能够认清商品的真实品质、保障舌尖上的安全是我们的权利。防止企业通过食品名称的方式来虚假标识,是保护消费者权利的关键一步。除了上文提到的相关规定,《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也有明确规定: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新规和相关法律拉紧了企业的红线,可以帮助消费者避免盲目听信宣传,从而更科学、更自主地选择真实需要的产品。
另一方面,消费者也可以主动拿起法律的武器去维护自身权益。比如,我国有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专门制度,这意味着一个商标无论注册了多少年,只要是违反了法律规定,都可以宣告无效;而涉及公众利益的,任何人都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宣告无效申请。

打造一个透明、知情的消费环境,让消费者“愿消费”“消费好”,需要企业找准发力点,别把精力浪费在“聪明反被聪明误”的漩涡里,跟消费者玩捉迷藏不仅伤害品牌,还严重扰乱了市场公平竞争的秩序;需要相关监管部门打通各个链条,强化监管,严厉打击误导性宣传、商标不规范使用等违法行为,警惕文字游戏以新的方式卷土重来。以此来助力整个社会的消费活力进一步释放,才是当前我们最需要的。
(文丨马泽宇 编辑丨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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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郑立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