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鼓励重点园区开展分布式光伏建设 打造低碳产业园区示范场景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25 00:08:00
【来源:乐东微发布】
南海网4月24日消息(记者 王子遥)近期,海南省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按照《通知》,海南将严格规范分布式光伏的类型和内容,发挥重点场景分布式光伏示范应用,鼓励重点园区开展分布式光伏建设,打造一批可推广、可复制、可借鉴的低碳产业园区示范场景。
在规范管理方面,《通知》提出,全省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将严格执行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除国家明确的四类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外,其他光伏项目按集中式光伏项目管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利用自然人合法住宅及庭院,公共机构以及工商业厂房等合法建筑物及附属场所建设。涉及自发自用的,用户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位于同一用地红线范围内。利用建筑物及附属场所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建筑物及附属场所应当位于同一用地红线范围内。
《通知》明确,积极发挥重点场景分布式光伏示范应用。政府投资的公共机构建筑物及其附属场所应按照“应建尽建”原则,在项目设计、施工时充分考虑分布式光伏有关内容,推动光伏建筑一体化全覆盖。同时,鼓励海南自贸港重点园区开展分布式光伏建设,因地制宜、分类实施,打造一批可推广、可复制、可借鉴的低碳产业园区示范场景,各市县主管部门会同园区管理机构可统筹一体化推进自贸港重点园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
按照《通知》,海南将定期公布配电网可开放容量,建立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全面开展项目清理,及时清理不具备建设条件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原则上,自然人户用、非自然人户用、一般工商业类型的分布式光伏,正常建设周期在9个月以内。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时,电网企业将对项目发电量及自发自用电量持续开展评估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年自发自用电量占发电量的比例不低于50%。
来 源:南海网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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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核:翁壮岛
审 校:李 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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