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庭上见的勇气”,更看到“庭上见的能力”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6-16 12:33:00

今年4月,最高检组织十个评议小组奔赴全国各地开展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工作。两个多月的时间里,评议组成员在不同的法庭上,见证新时代刑事检察官的风采——
看到“庭上见的勇气”
更看到“庭上见的能力”
6月12日晚上8点,刚刚下班回家的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检察院一级检察官孟晓立即打开电脑,为即将出发的庭审评议工作做准备。6月16日,她所在的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评议组成员又将赴新疆开展评议工作。
今年4月至9月,最高检将全国划分为10个片区,派出精兵强将,组成10个评议小组奔赴各自负责片区,开展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工作。每个评议组由4人组成,其中包括1名特聘资深检察官、2名全国十佳(优秀)公诉人或全国检察业务专家、1名最高检刑事检察部门业务骨干。
“荣幸、期待、忐忑”,全国十佳公诉人提名奖获得者孟晓用这三个词来形容自己被选中参加庭审评议时的心情。“荣幸来自于最高检的信任,期待是想观摩其他公诉人的庭审表现,忐忑是因为评议组成员既要精准‘把脉’出庭症结,又要开出‘良方’,于我而言也是一种挑战。”孟晓告诉记者,为了做好这次庭审评议,她认真学习了评议工作方案和评分标准,研读相关司法解释和规定,这一系列的准备工作都为顺利开展出庭评议打下了基础。
随着评议活动的推进,最高检第五评议组成员、全国十佳公诉人、天津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四级高级检察官宋凯愈发感觉到,评议不仅是对他人表现“把脉问诊”的过程,也是一个教学相长的机会。“对于公诉人庭审表现存在的问题我们会直言不讳,同时也会反思自己是否也存在类似问题。同样,看到人家在办案中的好做法,我们也会认真记录下来,用到今后的出庭公诉工作中。”宋凯说,评议组成员来自不同的刑事检察条线,评议的案件涵盖五个刑事检察条线,在互相学习交流中,也开阔了自己的眼界。
全国优秀公诉人、上海市闵行区检察院普通犯罪检察部副主任崔苗的身份有点“特殊”。她既是最高检第九评议组成员,也是被其他评议组评议的出庭公诉人。
“作为评议组成员,你会专心于评判公诉人在庭上的表现,会想着公诉人这个问题如何问更好,哪个问题后面应该再增加一个追问。但作为公诉人站在庭上,因为被评议案件疑难复杂或被告人翻供,你可能会因为紧张或庭审的不可控性,没有发挥出最好的水平。”崔苗告诉记者,作为公诉人被评议后,她再担任评议员更能理解公诉人的艰辛与不易。更重要的是,作为评议人,她会清楚庭上的哪些表现会影响证实、指控犯罪,从而时刻提醒自己认真谨慎对待每一个案件,庭前尽可能把争议问题预测到、准备好,不断提升出庭公诉能力。
最高检重大犯罪检察厅三级高级检察官助理赵丽娜参与了最高检第九评议组在甘肃的评议工作:“作为最高检刑事检察部门的工作人员,特别是这项工作是由我所在厅、所在组牵头的,我参加出庭评议,除了联络协调省里与评议组外,更让自己带着调研的心态去工作。”赵丽娜说,出庭评议让她能够近距离、更深入地了解公诉人庭前准备、庭审表现及临场应变的真实状态,精准把握下级检察机关在出庭规范化、指控策略、证据运用、临场应变等方面的优势、短板和共性问题。这样的一手信息和鲜活案例,可为最高检刑事检察部门今后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指导、完善工作机制、制定标准提供极具价值的参考依据。
5月7日至16日,最高检第五评议组组长、陕西省检察院原副检察长李志虎带领评议组成员一路向南,在浙江、上海、安徽三个省市评议多起案件。随身携带的笔记本上已经写满了他对每个庭审的评议意见。
谈到这次参加庭审评议活动的感受,李志虎表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最高检党组提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出庭支持公诉是检察机关的核心标志性职能,是高质效办案的重要环节。评议过程中,无论是基层办案人员还是省检察院分管刑事检察工作的领导,对这项工作的重视度和期待值都很高。各省市检察院开诚布公,选出一些重大疑难复杂且有争议的案件虚心接受评议,让评议组看到新时代刑事检察官“庭上见的勇气”,更看到他们“庭上见的能力”。整个评议过程中,大家奔着发现问题、交流问题、解决问题的想法去,最终实现提升公诉队伍素能的目的。
评议组成员虽然来自各级检察机关、不同刑事检察条线,但他们不约而同表达了同一个观点——“提升公诉能力建设永远在路上。”
(检察日报 崔晓丽)